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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8-00077

通知公告

政协河口县委员会

2018-01-15

 政协河口县十二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公示

 政协河口县十二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公示

     

    根据《政协河口县委员会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对在红河堤岸下实施乱耕乱种和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整治的提案》《关于加强城市养狗管理的建议》等10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于2018年1月15日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向河口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地址:县行政中心405室,联系电话:0873-3451272)

  

  一           

  提案号:第1号

  提案者:熊国友等8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对在红河堤岸下实施乱耕乱种和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整治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红河堤岸下私自乱耕乱种、乱搭乱建现象越来越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河口城市和国门形象,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建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部门联动,对在河堤岸下私自乱耕乱种、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国门形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主席 施辉达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是针对红河堤岸下乱搭乱建现象。县住建局于2017年3月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河堤下红河渔港的违法搭建开展了整治,共拆除违法占地面积1220.3㎡、建筑面积1220.3㎡,使城区河堤岸下的违法建筑得到了有效遏制,拆违拆临工作正坚持不懈推进中。二是针对红河堤岸下乱耕乱种的现象。县水务局制定了《河口县城区河堤下乱耕乱种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5月22日,由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带队,对中越铁路大桥至北山社区段堤下河滩占地乱耕乱种进行了清理整治,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办结时间:2017年6月22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二

  提案号:第3号

  提案者:胡馨月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修缮河口迎宾路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河口迎宾路是通往原县委山头唯一的道路,沿线居住着华侨寨、海关小区等市民。此路段因年久失修,路面沟壑纵横、坑洼不平,加之坡陡弯急,居住在此山头的市民出行难,车辆出入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尽快给予修缮。

  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主席 施辉达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投资150万元,于6月20日动工实施,9月底完成道路修缮300米,硬化路面2100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办结时间:2017年10月30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三

  提案号:第8号

  提案者:盘凡靖等9位委员

  标题:关于加强乡镇产业发展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香蕉黄叶病的侵入,乡镇原种植香蕉的部分土地已不再适宜发展种植香蕉,人民群众面临产业发展难的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稳橡、退蕉、扩果、增效”的发展思路,各乡镇不断探索发展红心柚、芒果、砂仁等新兴产业。目前,已初具规模,初见成效。但是产业发展示范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着产业的发展。建议加大对乡镇产业发展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硬化示范点公路,拉通灌溉用水,架设生产用电,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促使企业发展壮大,带动群众发展,促进增收。

  承办单位:县农科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李治国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6年投资31243.17万元,完成总长188.5673公里道路建设,解决了12个村委会公路通畅问题;完成水利建设投资9665.17万元,解决了17个村小组(生产队)3350人,1407头大牲畜安全饮水,新增灌溉面积10330亩,改善灌溉面积2640亩,新增供水管道70.82公里,渠道12.65公里;争取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维护养护项目,实施渠道维修养护工程20件,29.81公里;争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估算投资2366.29万元,在南溪农场和莲花滩乡嘎啦片区实施,于2016年3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427万元。

    办结时间:2017年6月25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四

  提案号:第13号

  提案者:李彪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规范河口县城区出租车市场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河口县近几年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外地来河口旅游、投资日益增加。目前河口出租车市场存在不计价收费、一口价、无机打发票、重复载客等情况。因此,为提升城市形象,建议:一是出租车必须装置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价器,经营者要按照确定的运价标准收费;二是监管部门要在车辆明显位置标注举报电话;三是交通、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租使用计价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使用计价器、不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的出租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张 献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一是每个月与运政部门例行对出租车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安全知识、经营规范、文明行为及驾驶员规范使用计价器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二是将举报投诉电话在公交站、客运站、火车站公布,运价收费标准在新闻媒体、微信公布。截至到目前办理举报投诉处罚案件2起,警告教育服务不高、态度差的驾驶员5名;三是按照政府统一出租车车型及车身颜色的规定,目前市场投入近60余辆全新面貌出租车营运,树立和提升了行业形象、城市形象。

  办结时间:2017年8月1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五

  提案号:第24号

  提案者:崔敬一等5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工作产业脱贫一批全覆盖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产业脱贫一批工作,建议:一是2016年已享受过人均5000元产业发展资金的建档立卡户视实际情况及时脱贫,如不脱贫,继续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帮扶,直至脱贫;二是安排在2017年和2018年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分别按照人均5000元和人均3000元的标准实现产业脱贫一批全覆盖;三是安排在2018年脱贫的建档立卡户,2017年先按3000元的资金进行产业帮扶,2018年再以人均3000元或2000元的标准进行巩固,最终实现如期脱贫。

  承办单位:县扶贫办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李治国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扶贫办高度重视,会同县联席办、县农科局召开会议研究,并于2月份报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将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一是2016年度已进行产业扶持但仍未脱贫的人员,需各乡镇进行入户调查统计,查明未脱贫原因、人数,报县委研究后再确定如何进行扶持;二是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持仍然执行人均5000元的扶持标准,目前各乡镇正在按照产业脱贫一批方案实施;三是经县委研究同意,对2018年度计划脱贫的建档立卡户,2017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进行扶持,到2018年再以人均3000元的标准进行巩固帮扶,2017年各乡镇正在按照产业脱贫一批方案实施。

  办结时间:2017年7月28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六

  提案号:第30号

  提案者:袁鸿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城市养狗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养狗户不讲社会公德,既对环境卫生造成破坏,又给他人出行带来不安全隐患,为此建议:一是加大对《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宣传执行力度,提高养犬户责任意识,做到文明养狗;二是加大对公共场所遛狗行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遛狗随地排泄粪便而养狗户主不及时清理的,即按《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罚;三是严格实行养狗管理登记注册制度和狂犬疫苗预防注射制度;四是尽快出台城市养狗管理办法,规范养狗行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督办领导:河口县政协副主席 胡云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一是制定下发了《河口县公安机关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领导机构,与住建局、畜牧局、防疫站、辖区派出所召开了协调会,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协商;二是不定期深入辖区街面开展查处工作23次,告知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证15人;三是制定印刷《关于办理“养犬登记证”有关事项的通告》和《河口瑶族自治县养狗管理办法》各1000余份在辖区粘贴并开展宣传活动,并在河口电视台播放,通过宣传,共接到养犬登记相关咨询56人次;四是对城区售犬宠物店开展了排查,投入5万余元购买了相关犬只相片打印机、耗材、照相机,制定养犬登记证1000本;五是2017年9月至今,由县公安局牵头,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局组成犬类整治小组,对城市城郊流浪犬只进行抓捕,对不文明遛狗行为进行劝导,县内街道环境整洁程度大幅提升,街道周围百姓满意度大幅提高。

  办结时间:2017年8月2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七

  提案号:第38号

  提案者:杨辉剑雄等6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兑现<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河口县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广大群众发展产业热情高涨,群众纷纷采取向老板赊苗等方式购买种苗进行发展,但由于补助资金未及时补助到位,导致群众无法支付种苗款和无资金购买化肥、农药,后续发展乏力。为此建议:一是加紧出台兑付方案,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行动计划》,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大《行动计划》年度资金投入。

  承办单位:县农科局

  督办领导:河口县政协副主席 张献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农科局根据《河口县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河口县2016年农业产业发展补助办法》,制定了《河口县2016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按照各乡镇、农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于2017年2月15日下拨2016年河口县农业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补助资金987.785万元,用于兑付农户购买经济林果及砂仁种苗、畜牧养殖补助。2017年已对重点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推进计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补助办法及考核验收实施方案作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正报县政府审批。

  办结时间:2017年7月17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八

  提案号:第58号

  提案者:罗勇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对全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当前,校园周边食品存在着无证照经营、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差、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经常食用这些小食品将严重影响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智力发育,引起了家长担忧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此建议:一是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把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二是严格依法对经营店(户)经营证照的管理,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店铺和流动摊贩,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和取缔,对非法经营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三无”食品,不购买无证摊贩售卖的食品,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督办领导:河口县政协副主席 陶相伕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2017年3月初,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同时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二是于2017年3月-9月,市场监管、教育、住建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4次,共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检查小食品店30余家次、餐饮店10余家次,清理整顿流动摊点30余家次;三是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截止11月,共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7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对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31批次,督促全县36所学校食堂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我检查评价表》,同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结合创卫工作要求,各学校在学校门口设立“禁止在学校门口200米内摆摊设点”标志,安排门卫每天认真清理校园门口各类摊点;五是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学校健康教育主渠道,通过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街边食品、“三无”食品等。

    办结时间:2017年7月31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九

  提案号:第85号

  提案者:李昊霖等8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对无牌无证、拼装等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无牌无证、拼装等非法车辆的打击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查严扣在路面上行驶的无牌无证、拼装等非法车辆,同时采取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对无牌无证、拼装等非法车辆加工店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净化道路交通安全。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督办领导:河口县政协副主席 胡云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针对我县城区目前大量存在的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摩托车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情况,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继续深入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开展违法机动车产品突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由交警大队抽调警力组成路面巡查组,在城区交警大队、法院及北山大桥路段设立夜间查缉点,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拼装、报废机动车严格进行查扣。2017年,交警部门共检查过往车辆5475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46起,其中:未按规定悬挂号牌91起,故意遮挡号牌2起,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47起,不按规定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1247起,逆向行驶45起,机动车逾期未检402起,其它12212起;扣留违法机动车528辆,依法对报废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230辆,对4000余名驾驶员及过往群众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有效震慑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我县道路交通环境,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办结时间:2017年8月2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十

  提案号:第95号

  提案者:邓永明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河口城市形象宣传片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

  河口历史悠久,文化兴盛,是国家一类口岸,是云南通往南亚及东南亚的前沿门户。建议按新文化、新精神、新经济、新飞跃的理念,结合河口资源优势及能产生良好印象策划制作片长10分钟左右的河口城市形象宣传片,推介宣传河口。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督办领导:河口县政协副主席 陶相伕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城市形象宣传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一是在今年中国河口与越南老街缔结国际友好城市11周年之际,双边共同录制了《两国一城魅力边城》宣传片,并分别在昆明举办的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洽会的国际友城馆中循环播放;二是制作了《口岸明珠国门河口》宣传片,红河州州庆期间在红河展馆(河口展区)循环播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办结时间:2017年7月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