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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4301

规划计划

河口县政府办

2017-06-09

河政办发〔2017〕87号

河口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河口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河政办发〔2017〕87号

  为进一步优化并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6〕115号)、《红河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红政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河口县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群众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编制《河口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河口县位于云南省东南端,与越南老街市、谷柳隔南溪河、红河相望,边境线长193公里。全县国土面积1332平方公里,人口10.78万,辖区内6各乡镇,4个农场。拥有国家一类口岸,是国家沿边开放的重点地区,也是国家311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88.26/10万(指标12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16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12‰(指标15‰)。

  经过长期发展,河口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全县有各类注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76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乡镇卫生院7所,民营医院1家,村卫生室28个,诊所28个;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现有房屋总面积79199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63033平方米,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总价值2930万元。全县医疗机构有编制床位784张,每床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共有601人,在编464人。在职人数688人(含聘用6个月以上临时工)。全县卫生技术人员681人(含诊所),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209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1.94人,注册护士306人(每千人拥有执业护士2.84人),医生护士比为1:1.46。全县28个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54人。

  2015年,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66.68万人次,其中:门诊诊疗62.24万人次;住院诊疗1.96万人次。业务总收入9616.2万元(含疾控、妇幼院、计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事业收入),其中:门诊医疗收入3178.22万元,住院医疗收入6357.97万元,药品收入2250.41万元,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为23.6%。全县各类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4.2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5.92天。

  二、主要问题

  (一)医疗资源匮乏,服务能力不强。河口县201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9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84人,不但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内地县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6.32人,尤其是乡镇依然偏低,医疗服务能力没有实质性提升;县人民医院规模仅过小,专科服务能力较弱,难以满足国内、国外两个医疗服务市场需求。

  (二)专科服务能力不足使患者外流比例高。由于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弱,尤其是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专科服务能力弱,外转患者占20%,导致患者外流,使外转患者的就医成本增加,加重患者负担。

  (三)卫生技术人力资源不足。由于地方经济欠发达、医疗条件不佳、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不但难以吸引优质医学毕业生就业,现有医务人员外流的情况比较严重;每千人口医生数和注册护士数都低于周边地区,成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瓶颈。

  (四)卫生服务体系的系统性不强,效率不高。乡镇卫生院的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发展参差不齐,服务效率普遍不高;公立医院与社会举办医院之间没有形成有效合作,虽然通过医改加大了财政投入,但体制机制僵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明确了2020年全国贫困县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看病贵”等问题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河口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计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使卫生工作产生了新的挑战。近年来,河口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县城区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滞后于各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我县可以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县委、县政府也出台了《河口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健康河口行动计划(2016—2020)》以及人事编制、人才引进等医改政策。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河口县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河口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五)河口县作为国家沿边开放的重点地区以及拥有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并且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为卫生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了做好“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必须在跨合区内开展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跨合区“国门医院暨河口中医医院”已经纳入《河口县“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这不仅需要调整和优化河口县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也需要适度增加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为适应国门城市建设的需要,河口县应加快引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引进优秀人才,引入先进理念,增加全县优质医疗资源所占比重,更好地满足中越双边居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要,从总体上提升河口县医疗卫生水平。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一)在扶贫攻坚,实施精准脱贫的大背景下,合理适度地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形成良好发展的公共服务基础,为“打造国际滨江精品口岸城市”以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供支撑;

  (二)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引导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四)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实现对越南北部三省及周边县的辐射,打造具有河口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发展思路

  (一)立足河口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县医院与省州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将县域内住院比例提升到90%以上。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县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州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规划指标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河口县行政辖区,面积1332平方公里。包括4乡2镇和2个农场,2020年预计人口达14.1万人。

  2个镇:河口镇、南溪镇

  4个乡:桥头乡、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

  2个农场:坝洒农场、蚂蝗堡农场

  (二)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除妇幼保健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设病床。

  (三)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

  2020年河口县常住人口达到14.1万,年住院率(医疗机构数据)将达到19.67%左右,年住院人次为3.07万人,其中外转率为3.1%,平均住院日在7天左右。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为7:1:4,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90%、60%和3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四)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2017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红河州南部六县中处于领先水平,2020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红河州各县中处于领先水平。

  表2-1  河口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现状(2015)

近期(2017)

远期(2020)

常住人口数

万人

10.78

10.90

14.1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床/千人

7.27

7.19

7

其中:医院

床/千人

4.91

4.86

5.47

县办公立医院

床/千人

4.45

4.4

4.47

社会办医院

床/千人

0.46

0.46

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床/千人

2.36

2.33

1.53

执业(助理)医师数

名/千人

1.94

2.15

3.11

注册护士数

名/千人

2.84

2.90

3.89

  (五)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表2-2。

  表2-2  2020年河口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单位:张,%)

指标

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

合计

床位

占比

床位数

971

316

1287

治疗床位

771

216

987

77

康复护理床位

200

100

300

23

公立

780

316

1096

85

民营

191

191

15

  注:康复护理床位不占全县规划治疗床位。

  (六)规划期限

  2015~2020年。

  近期:2015~2017年。

  中期:2018~2020年。

  第三章  医 院

  一、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一)县人民医院

  河口县人民医院是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县人民医院要加速发展,编制床位控制在350张以内,成为边境的综合性医疗中心;

  重点打造微创外科学、心血管内科、肿瘤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我县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重点传染病等方面的临床重点专科,力争到2020年完成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建设,部分科室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州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2016年—2018年完成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达到二级医院标准(二级甲等)。新建外科综合住院楼、行政综合楼、后勤保障楼、精神科、传染科、浆洗中心、地下停车场、内科住院综合楼的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117000㎡(标准建筑面积80—83㎡/床)。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控制在350张以内,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院至少有1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县中医医院

  在中越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选址新建一所中医医院。力争到2020年,河口中医医院建设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2017年争取立项,2020年投入运营,编制床位200张,规划建设规模30000平方米,总投资1.53亿元(标准建筑面积 平方米/床)。重点打造肿瘤、中医内科、中医骨伤、中医康复等特色专科,打造“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边境上的康复医疗中心;作为全县中医医疗的龙头,负责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业务指导、人才培养以及全县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同时辐射越南北部三省,提高河口中医在越南的影响力,吸引越南患者到中国就医。

  (三)县妇幼保健院

  新建一所妇幼保健院,2016年在河口镇北山新区完成选址和征地工作,2017年新建县妇幼保健院,床位达到80张。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5800平方米,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成为“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边境的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人员配置标准为至少每万人3.36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成立河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到2020年,基本完成检验、影像、放射等功能科室的设备配备。

  表3-1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

方式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河口县人民医院

二甲

保二甲争三乙

320

350

31000

117000

扩建

河口县中医医院

二乙

0

200

0

30000

异地

河口县妇幼保健院

二乙

30

80

1971.99

5800

异地

合计

350

630

32971.99

152800

 

  二、社会办医建设规划

  (一)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河口县社会办医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县城区控制民营综合性医院规模,适当放开优质民营专科医院的的设置,弥补公立医院的不足。把优质民营综合性医院下沉到基层,弥补基层医疗资源的不足。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到2020年。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一)明确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二)强化主要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社区卫生机构

  根据城区卫生工作及人口的实际情况,河口县仅设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把河口镇卫生院更名为河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规划编制床位10张,完成对河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和附属设施进行改建,改建涉及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680万元。

  三、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针对康复护理服务,对现有的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强与县医院的分工协作,把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桥头乡中心卫生院、莲花滩乡卫生院、河口镇坝洒卫生院加挂河口县人民医院分院的牌子,加大建设力度,同时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对分院的管理和技术帮扶,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

  4-1乡镇卫生院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口(万人)

现有床位(张)

现有面积(m2)

规划床位

(张)

规划新建面积

(m2)

1

河口县人民医院

南溪镇分院

1.19

80

4873.15

60

2880

2

河口县人民医院

桥头乡分院

2.0

30

1791.2

30

3600

3

瑶山乡卫生院

1.22

20

2521

20

0

4

老范寨乡卫生院

0.44

15

726.63

15

0

5

莲花滩乡卫生院

0.99

23

1112

20

1500

6

南溪镇蚂蝗堡卫生院

0.53

50

387.8

25

1000

7

河口县人民医院

河口镇坝洒分院

0.79

50

1264

36

2880

合计

7.16

268

12675.78

206

11860

  四、村卫生室建设

  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对未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随着人口增长,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设置一所卫生室。每个卫生室业务用房实现100-15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做到五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预防接种室分开,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等35种基本设备。

  4-2村卫生室规划建设一览表

名   称

建设

年限

现有业务用

房面积(m2)

规划建设

面积(m2)

1

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卫生室

2016

110

120

2

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卫生室

2016

79.83

120

3

河口县南溪农场官塘村卫生室

2016

0

120

4

河口县南溪农场429村卫生室

2016

0

120

5

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卫生室

2017

60

120

6

河口县河口镇坝洒村卫生室

2017

60

120

7

河口县坝洒农场南屏村卫生室

2017

0

120

8

河口县坝洒农场曼峨村卫生室

2018

0

120

9

河口县坝洒农场马鹿塘村卫生室

2018

0

120

10

河口县南溪农场马肚白村卫生室

2018

0

120

11

河口县蚂蝗堡农场八字河村卫生室

2019

0

120

12

河口县蚂蝗堡农场三家寨村卫生室

2019

0

120

13

河口县河口农场山腰村卫生室

2020

0

120

14

河口县河口农场南吉桥村卫生室

2020

0

120

合   计

309.83

1680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设置中医类别的个体诊所。个体诊所的选址应充分考虑辐射区域医疗需求及方便就医,个体诊所的审批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跨区域变更。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在本县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每个村卫生室必须配备2-3名具备从业资格的村医,其中女医生一名。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加大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力度,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至河口镇北山片区进行新建,规划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强化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镇、村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稳步降低河口县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

  (一)机构设置。在原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完成机构内部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各镇的卫生监督机构为基础,建立县、乡卫生计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乡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计生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三)提高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计生行政能力。强化卫生计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计生监督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

三、妇幼保健机构

  (一)机构设置。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搬迁至河口镇北山片区进行新建,规划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以县人民医院的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和站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县、社区两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二)提高能力。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和规范化综合大楼的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3.整合职能。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

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一)规划目标。至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急救中心—急救站两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联网联动、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各地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二)机构设置。全县设1个120急救中心,每家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急救站点,河口华夏医院设置1个急救站点。

  (三)规划布局:

  规划急救中心1个:依托河口县人民医院,并与州内三级医院对接,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规划急救站9个:主要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河口华夏医院。

五、精神卫生防治

  建立以河口县人民医院精神病科为龙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完成县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规划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逐年增加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到2020年,精神科床位设置达60张,逐步完成相关设备的配置。

  六、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一)到2020年,本县公共卫生人员需要达到117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按照每万人3.36人配置,编制人数增加到47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人员总数的80%,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达到总人数75%,非卫生技术人员应控制在总人数的5%以内。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编制控制在70人以内,总体人员不少于120人(含编外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四)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到2020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增设编制达到17名(其中每个乡镇1名,,坝洒片区1名,共计6名),构建合理有序、分级负责的县乡两级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网络。

  (五)精神中心和急救中心设置在县人民医院内部。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达到8.63人的配置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1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89人。

  表6-1 河口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人)

 

2015

2020

卫技人员

执业医师

注册护士

卫技人员

执业医师

注册护士

县级医院

357

119

183

574

210

270

社会办医院

110

35

65

210

85

9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45

36

46

275

89

120

县妇幼保健院

22

8

7

120

35

50

县CDC

27

11

5

38

20

13

合计

661

209

306

1217

439

548

  (一)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县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以上的条件,“十三五”期间,县级公立医院每年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20名;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全县乡镇卫生院。

  (二)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每年为县级公立医院引进中级以上职称技术骨干5名。选择同类性质事业单位,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作为医疗技术骨干通过直接考核等灵活便利的形式,经编办、人事、监察、卫计部门审核同意,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三)严格落实《河口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方案》(河政发〔2016〕27号),对于引进人员的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从单位收支结余中支出。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经费支出占比达到50%。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学术水平。二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达到95%。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三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州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建设县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实现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唯一数据载体,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在整合河口县公共卫生、区域医疗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建设河口县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依托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示范;建设河口县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县域内、省州县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开展基于居民健康数据的医疗健康服务应用业务。

二、完善县域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在县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使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完善中医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建设县中医院的HIS、LIS、PACS系统,提升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到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中来,县人民医院作为医疗技术的指导单位,在每个乡镇和县人民医院间分别建设远程会诊信息化平台,形成县域内较为完备的远程会诊工作机制。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通过新建,强化实验室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的各项职能,强化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要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诊疗

  探索主动建设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县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省、州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

  鼓励组建县级医疗联合体。鼓励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核心组建医疗联合体,吸纳周边的乡镇卫生院。联合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县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要压缩平均住院日和医院单体规模,联合体成员医院和社区医疗中心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各相关政府部门要支持医院联合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康复患者的转诊标准,县人社医保中心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允许联合体医院之间下转病人。

  推进县域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基本项目支付村医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培训和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村医相应地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等。探索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紧密型合作,尤其是卫生技术人员的统一招聘、培训、流动的人事管理机制。

  三、急慢分治

  建立县域康复医疗网络。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康复科建设,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桥头、南溪两个中心卫生院要开设康复科,各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发展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为一体的县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

  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围绕推进健康河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促进全县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加快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增强群众主动签约意愿,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和外部支撑机制。鼓励和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卫生计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落实规划内容,列入各单位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建立卫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营造良好的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发展环境。

  二、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县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就是要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州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县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中医院就是要重点加强中医院在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县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并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就是要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县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全县在“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都要围绕这三个发展重点进行布局。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以组建县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改革补偿机制。县政府负责举办本级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

  完善运行机制。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与县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和相关软件,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县人社局与各医院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四、落实监督评价

  严格规划实施。县卫计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保持规划弹性,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备土地的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